加中宝公司一排净代理商管理制度(2018年12月版)
守规经营,方能稳健发展。公司制订本管理制度的根本目的,正在于要保障市场营销秩序的公平有序,为全体代理商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从而保障每一位的代理事业都能得到健康长远的发展。
一、通则
对违规行为的管理实行处分等级制度,即按违规情节的轻重及影响的大小,在相应的处分等级范围内给予处分;
同时涉及两种或以上违规的,以处分起点高者决定其适用的处分等级。
如营销人员以违规方式获取职级及奖金,公司保留重新计算并扣回、撤消的权力。
在“违规类型之处分起点”列表中未能涵盖之违规行为,由公司视个案具体情况决定其适用的处分等级或其它处分方式。
二、处分等级
第一级 书面警告
第二级 暂停业务拓展资格 1 个月,月度收入减半
第三级 暂停代理权 2 个月,期间不获发月度收入
第四级 暂停代理权 3 个月,期间不获发月度收入
第五级 暂停代理权 4 个月,期间不获发月度收入
第六级 暂停代理权 5 个月,期间不获发月度收入
第七级 解除合同并取消代理权
相关说明
代理权是指公司授予代理商根据公司约定为公司提供营销推广服务的权利。
代理商受到 4 级至 6 级处分时,如其在处分前已符合相关职级晋升资格而尚未晋级的,则暂缓晋级,待处分期结束后的首月起补充晋级。受到 7
级处分的,处分期间所达成的相关职级及收入不予认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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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规类型及适用等级
序号违规类型处分等级注解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七级
2以不实资料或虚假身份加入七级
3低价销售产品或以不正当价格竞争方式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六级
4利用加中宝业务渠道从事非加中宝业务或推销非加中宝产品七级
5利用加中宝业务关系从事竞争企业或有悖商德法规之产品或服务七级
的推广
6实施不当竞争、恶意抢夺客源四级
7强制、诱导他人囤货,调配操纵业绩,牟取不当利益;诱导他人五级
借贷经营
8利用加中宝的资源或业务关系进行融资、集资、募捐等行为七级
9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夸大公司实力四级
10干扰公司、员工或其他营销人员的正常经营五级
11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政治、宗教、迷信及其它不当或不道德的五级
言行
12擅自利用媒体(包括互联网)及广告推广业务和产品四级
13以曲解加中宝业务等不正当方式进行业务推广四级
14提供不实资料或证词,误导公司对守则案件的调查工作三级
15散布未经公司认可的信息或对公司公布的信息作失实宣导三级
16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三级
17未认真完成公司委派的工作或在完成工作期间有不当行为三级
如夸大/炫耀
18应邀进行演讲、分享或接受采访时,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三级收入财富,夸
大产品功效
19滥发名片(或宣传单张等)推广加中宝业务或产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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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攻击、轻视、诋毁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及其从业人员的二级
声誉
21擅自使用加中宝名称、商标及著作权二级
22对顾客的产品投诉和退货申请处理不当二级
23利用职权开展业务牟取不当得益一级
24印制、使用名片不符合规定一级
25擅自组织召开与加中宝产品相关的会议/活动六级
26夸大失实的宣讲加中宝产品功效六级
27会议中涉及政治、宗教、迷信等内容五级
28会议/活动收费未报备四级
四、执行准则
守则违规案件由市场部营业守则组受理。
如果涉案人员对区域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向公司提出复议;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视作情节较轻,适用较低等级的处分- 初次违规
– 因不知情而违规
– 认识到违规后及时向公司坦白或举报
– 未对经营环境或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 积极配合公司工作,诚意悔改